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梯试验塔
1、简介
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前身为1978年末成立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中心试验室,其主要工作是建筑机械、施工机具和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测工作。1984年实验室开始从事电梯类产品及其部件的试验、检测工作。1988年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中心实验室基础上开始筹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991年7月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审查。1991年8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134号《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可证书》,正式命名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发文“技监局监发 [1991] 443号”,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中心实验室以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准予使用“国认监认字(134)号CAL”标志。1991年12月12日,获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91)量认(国)字(V07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准许使用“量认(国)字(V0708)号CMA”标志。1995年5月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审定,成为“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被授权使用“科技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授权证书编号为:国科鉴认字(104)号。1998年5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心实验室成为国家认可实验室,准予使用“(No.0119)CNACL”蓝色长城标志,成为国家认可实验室。2003年9月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授权为“首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2021年8月,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实验室贯彻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标准,承担电梯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评优认证、仲裁检验、制造许可的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及客户的委托检验等任务;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委托的各种属第三方的检测任务;承担有关标准的编制工作,开展检测技术和试验方法的研究,开展检测设备的研制以及电梯标准,检测等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等。
2、业务范围
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贯彻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标准,承担电梯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评优认证、仲裁检验、制造许可的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及客户的委托检验等任务;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委托的各种属第三方的检测任务;承担有关标准的编制工作,开展检测技术和试验方法的研究,开展检测设备的研制以及电梯标准,检测等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等。
具体业务范围有以下几项:
1) 承担电梯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其它相关业务;
2) 承担电梯整机、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以及施工升降机、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的型式试验,电梯类产品制造许可和施工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3) 承担新产品的检测鉴定及质量认证、评估工作;
4) 承担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工作;
5) 接受客户的委托检测;
6) 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技术、方法和设备;
7) 承担或参加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8) 接受关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委托。
承检产品类别及检测范围:
1)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立体停车设备;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整机检测。
2)电梯曳引机、电梯导轨、电梯控制屏、电梯门锁、瞬时式安全钳、渐进式安全钳、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液压缓冲器、弹簧缓冲器、聚氨酯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光幕、开门机、玻璃层、轿门及轿壁、绳头组合;自动扶梯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梯级、自动扶梯滚轮、链条、扶手带等部件检测。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61号
邮 编:065000
电 话:0316-2311414 , 13513162405
传 真:0316-2057334